滦南县供销大厦有限责任公司
关于发放2010年度会员卡积分返利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卡持卡顾客:
根据《供销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会员卡使用章程》规定,我公司自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2月20日发放2010年度会员卡积分返利,具体活动办法通知如下:
1、凡持有我公司会员卡且积分有效的消费者,均可参加本次积分返利活动。积分分数按单张卡计算,不得多卡累计。
2、积分返利采用积分兑换购物券+等值金额礼品的形式,返利金额具体计算方式为:
1)500分以下部分每满100分返购物券10元。
2)500分以上(含500分部分)每满100分返购物券20元。
3)不足整百分的积分按每10分折合人民币1元兑换等值金额的礼品,礼品详见店内公告。
3、此次返利以单张卡内全部积分兑换相应购物券或等值礼品,领取返利同时电脑系统将冲减相对应的积分,领取返利后卡内积分全部清零,空卡全部收回。
4、领取积分返利,请持会员卡及卡主身份证原件到供销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二、三、四楼北楼梯口办理。
工作时间上午8:30—11:30 下午2:00——5:00
5、积分返利发放日期为2010年11月22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止,逾期将不再办理补发。温馨提示:对逾期不办者,我公司将视同该卡放弃领取返利的权利。返利活动截止日,我公司按规定清除全部剩余积分。
6、自积分返利发放之日起,原会员积分卡停止办理和使用。我公司将同时启动集群e家消费卡系统,欢迎广大消费者办理。
7、由于会员卡发放数量较大,返利发放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!
特此通知
滦南县供销大厦有限责任公司
2010年11月14日